2021年5月,「得安藥局」成立,位於得立診所樓下,由專業藥師服務,方便民眾領藥、免費領取各大醫院慢性處方箋、衛教用藥、銷售健康食品等。另精選多項保健食品,歡迎前來參觀選購。
電話:08-7328189
FAX:08-7328189
營業時間:週一至週五 08:30-20:30 週六 08:30-12:00
E-MAIL : a7328189@gmail.com
地址:屏東市中正路153-3號
得安藥局外部
得安藥局內部
因應疫情嚴峻,建議您非必要,避免前往大醫院,減少接觸風險,得安藥局提供慢性病處方箋「預約領藥」服務,民眾只要攜帶健保卡及慢性處方箋,即可領藥。歡迎來電詢問 電話:08-7328189
藥局 | 部分負擔費用 |
100元以下 | 0元 |
101~200元 | 20元 |
201~300元 | 40元 |
301~400元 | 60元 |
401~500元 | 80元 |
501~600元 | 100元 |
601~700元 | 120元 |
701~800元 | 140元 |
801~900元 | 160元 |
901~1000元 | 180元 |
1001元以上 | 200元 |
*相關可減免的身份: 重大傷病、福保、榮民、持慢性處方箋
慢性病連續處方箋,簡稱慢箋、慢連箋、慢性處方箋,病患經診斷須長期使用同一處方藥品治療時,由醫生開給慢性病患者的長期處方箋。要注意的是,此處方箋不得包含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》所規定之第一級及第二級管制藥品,如古柯鹼、嗎啡等等。
對於病情穩定的病人,若只為拿藥而必須每月回診,不但耗時也不經濟,所以可視疾病的穩定情況,由醫師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,則未來三個月不需掛號就可領藥。
依據健保署的規定,目前可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疾病有100種,包括糖尿病、高血壓、高血脂、痛風、心臟病、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慢性疾病的病人,此類型患者需長期用藥以控制病情。
不過,病患仍需每三個月回診一次,由醫師評估病情、調整藥物,再決定是否續用慢箋。
慢箋最長有效期間是90天,一般是分3次領藥,每次可拿28-30天份的藥(大部分開28天)。
看診後持處方箋至醫院批價櫃檯繳費,完成繳費後,根據處方箋上的領藥號,至藥局等候領藥。取藥時請將處方箋交給藥師,並出示健保卡與告知姓名,拿到藥品後應核對藥袋上的姓名、藥品種類及數量,確認無誤後再離院。
若您第一次也想於健保特約藥局領藥,就診時可請醫生開立「交付慢性病連續處方箋」,就可持該處方箋至健保特約藥局領藥。
你也許會有疑問,什麼時候可以領第二、三次的藥?
依據健保法規定,下次可領藥的時間,為前次服藥完畢算起的前10日。舉例來說,若您第一次領藥為6/1,每次領藥天數是30日,也就是7/1服藥完畢,那您第二次最早可領藥的時間就是6/21(7/1減10日),依此類推。
可直接至家中附近的健保特約藥局領藥,不一定要回原就診醫院。所以您也可以到得安藥局領藥!
病患第一次領藥大多在看診後,所以不容易忘記,但二、三次領藥就常因為忙碌的關係,錯過領藥時間。以相同的例子來看,若小明於6/1看診領藥,每次領藥天數是30日,並於7/1第一次服藥完畢,藥單上顯示的領藥時間可能為6/21-7/1。
若小明7/3才發現忘記領藥,會有什麼影響嗎?答案是會的,雖然小明還是可以領藥,不過會因此影響下次的領藥日期,必須與7/3間隔20(30-10)天,至7/23才可領第三次。為避免藥物服藥中斷,請患者務必在藥品服完前10日內領藥,若逾期太久也可能影響醫師開藥喔。
若小明真的忙到天昏地暗,領藥時已超過處方開立後的總給藥天數,還可以領嗎?
依據健保法規定,此處方箋已經失效且無法領藥,患者必須至醫院重新掛號看診,請醫師重新開立處方箋。
若預定出國超過兩個月、返回離島地區、遠航船員出海、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服務、罕見疾病病人等等,可在醫院批價時出示機票/船票,或切結文件等相關證明,就可以一次領取該慢箋的總給藥量(當次全部藥量以三個月為限)。
診所可以開立處方箋,但只有藥局可以領藥,除非是經衛福部公告的偏遠地區診所,可以同時提供領藥。
答案是不一定,可以到健保特約藥局(社區藥局)領藥。所以您可以到得安藥局領藥!
連續處方箋可由親友代領,但必須持患者的完整處方箋(需符合領藥期間)與健保卡,至健保特約藥局或醫院方可領藥。
慢箋一但遺失,不能重印補發,患者需重新掛號,請醫師取消原慢箋。
自2018年6月1日起,民眾若有藥品或處方箋遺失的情況,病患補發時就須自行負擔門診診察費及藥物費用。
若服藥期間出現身體不適,應立即回醫院或診所就診。
每年過年期間約有一週不等的假期,許多藥局或醫院可能會休息,為了避免使用慢性處方箋的民眾用藥中斷,若遇較長的春節假期,健保署會放寬提前領藥的規定,以當年度健保署的公告為依據。
進入高齡社會的台灣,也衍生出許多慢性病用藥的需求,只要善用資源,服用慢性病藥物也可以很安全便利。